南通安全防范協會第三屆會費標準和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
為規范本協會會費收取、使用和管理,保證本協會工作正常開展,結合我會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協會會費標準和管理辦法。
第一條 會費收取標準
1、會長單位:60000元/年。
2、常務副會長單位:30000元/年。
3、副會長單位:15000元/年。
4、會員單位:3000元/年。
第二條 會費繳納時間與方式:
會員單位按年度繳納會費,每年8月份為會員繳納當年會費。新會員,被批準入會后一個月內繳納當年會費。逾期未交者,協會秘書處向其發出提示性交費通知。會費只接受對公轉賬,不接受現金繳納。
第三條 會費開支范圍
1、固定資產折舊費用;
2、會員代表大會、理事會議費用;
3、組織舉辦各類會議、業務培訓、信息溝通及考察交流等活動的開支;
4、必要的辦公支出;
5、秘書處工作人員工資、崗位補貼、聘用專家等費用;
6、《南通安防》稿費、編排、印刷、發行等費用;
7、圍繞本會宗旨開展的其他業務活動費用。
第四條 會費管理
1、會費由秘書處負責收取及管理,并開具《江蘇省社會團體會費統一票據》。
2、本會日常經費開支由秘書長審核,會長批準,重大活動或主要項目開支提交常務理事會確定。
3、財務收支情況由秘書處定期向會員代表大會報告,每年提交審計部門審計,接受會員大會、理事會的檢查監督。
4、對于無故在一年內不繳納會費的會員單位,取消會員資格。
第五條 本辦法經南通安全防范協會首屆會員代表大會表決通過后生效。
第六條 本辦法解釋權為本協會秘書處。
注:本年度階段性減免會費收取標準將在第三屆第一次理事會表決通過后執行。
南通安全防范協會
2025年7月18日